會 議 記 錄

中華阿逸多學會第三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議 會議記錄

   
開會時間: 民國104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一點整。
地  點: 中華阿逸多學會
  應到 12 人 實到 12人 請假 0 人 列席 3人,達法定開會人數。
會議主席: 林素玉 理事長
 
出席人員:

本會第三屆理、監事,詳列名單如下:
理事:林素玉、郭芝縈、王正芬、黃梓琦、邱淑媛
方子平、陳瑞玉、黃佩梃、李念蓁。
監事:卓淑珠、李敏芬、吳皓涵。
工作人員:楊詠晴、黃梓怡、許美蕉。

請假人員:
記錄: 楊詠晴 秘書。
   
 

壹、會議開始
貳、主席致詞(略)
叁、報告事項
上次議案執行報告: 

 

肆、提案討論
一、1-1.104年度9月份收支表,提請審核。
說明:審核9月份收支表。
辦法:如審核通過,將檔案歸檔。
決議:無異議認可通過。

 

   1-2.104年度會員旅遊報告:
說明:104年9月12~13日執行完畢。
辦法:如審核通過,將檔案歸檔。
決議:無異議認可通過。    

 

        1-3.第二次公益活動報告:
說明:104年10月4日執行完畢。
辦法:如審核通過,將檔案歸檔。
決議:無異議認可通過。

 

二、104年重陽法會預算編列表。
說明:11/21~11/22重陽法會預算編列明細表。
辦法:如審核通過,後續作業依程序執行。
決議:無異議認可通過。

 

三、本會購置壇城房產案,提請討論。
說明:本會購置壇城房產為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242號、246號、246-1
號等6樓三間門號房產,於104年9月24日完成簽約程序。
辦法:如審核通過,後續作業依程序辦理。
決議:後續銀行貸款及稅金規費等部份待完整後,再
提列理監事會議報告。

 

四、境外成立分會細則,提請討論。
說明:由於境外設點分會或聯絡處、尚無明確設立處理辦法。          
辦法:若境外向本會提出辦理分會,先依個案累積經驗後,再規
劃辦理細則。
決議:無異議認可通過。


五、辦理大型活動主題-成佛武術,提請討論。
說明:訂定105年度舉辦四次大型活動,學會以專業師資對
外推廣教學,提高學會知名度,廣納人脈。
一、活動地點:桃園、龍潭、台北、苗栗各一場。
二、活動項目:1.洪拳:12橋手。
2.瑜珈拜日式:12式。
3.獵人氣功:
四小項:點→燃→練→發。
四大行:念→纏、念→絕、念→發、念→鍊。
進階訓練:周、隱、凝、圓、堅、流、硬。
4.太極心法:矛盾、衝突三向。
三、師資培訓:104年10月24日起原學會共修方式每週六
上午9:30~11:30時段暫時更動於下午1:30 ~4:00整,
所有學會會員皆可參加。
辦法:提請討論並提供意見,設立承辦活動小組、時間、地點、
經費預算,如審查通過,併入105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決議:決議通過,辦理【成佛武術】大型活動,列入105年度工作
計畫及行事曆中,訂定7月、12月各辦一場,二場活動經費
編列20萬元,並成立籌備活動工作小組。

 

六、編列105年度工作計畫及行事曆,提請討論。
說明:105年度工作計畫表及行事曆,將於年底呈報內政部核備。
辦法:提請討論並提供意見,以備下次理監事會議審議。
決議:第三項活動項目:
1.道場參訪和會員旅遊合併辦理。2.變更公益活動一場、
3.會員冬日午宴餐敘取消。4.第四項課程項目:變更
志工研習二場。以上修改或增減部份待完整後提列下次理監
事會議再審議。

 

七、編列105年度預算表,提請討論。
說明:105年度預算,將於年底呈報內政部核備。
辦法:提請討論並提供意見,並根據工作計畫編列,以備下次理監事會議審議。
決議:依據105年度工作計畫編列修改
1.預算項目:
收入部份:提高會員人數增加會費收入。
支出部分:法會支出、研習活動費、社會服務費、
聯誼活動費、房屋貸款銀行本金利息等預算增減。
2.修改或增減部分待完整後提列下次理監事會議再審議。

 

 八、新人入會審核案,提請討論。
說明:江國棟(介紹人:陳瑞蓮、李淑賢)。
辦法:經理事會會議通過,依規定通知繳費並成為正式會員。
決議:無異議認可通過,通知繳費後成為正式會員。

   
伍、臨時動議:
一、請審議105年度是否參加第八屆海峽兩岸公益會談。
說明:1.海峽兩岸公益會談舉行地點在廈門,參加的人員為兩岸的 各大公益團體及機構,如果能共襄盛舉能有助於本會的行 銷阿逸多。
2.公益年會日期陸方暫定在 6/12—6/15,最後定案會在 105年3月。
3.費用: 免費報名參加並落地招待(廈門吃住免費) 交通費自理
(小三通約8000,飛機直飛約12000)
辦法:1.提供103年度海峽兩岸公益會談之內容供參考
2.可前後安排旅遊或參訪行程
3.不提列預算,如通過請列下年度工作項目並列行事曆中
決議:1.列入105年度業務推展活動工作計畫及行事曆中,
2.理監事代表出席人數3至5人。

陸、自由發言:


柒、散會:16:00

 

 

//www.w3.org/1999/xhtml"> 无标题文档 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 无标题文档壹、 會議開始 貳、 主席致詞 參、 報告事項 上次議案執行報告: 1.中元法會編列預算。 經理監事會議通過並在法會中執行。 2.104年度7月份收支表。 7月份收支表經通過決議已歸檔。 3.104年度第二次公益活動活動計畫。 目前還在執行中。 4.新人入會審核案。 顏瑩忠、王品魁二人經會議決議暫不辦理入會。 5.104年會員秋季旅遊。 104年9月12~13日圓潭美景二日遊已經達到出團人數。 肆、提案討論 一、104年中元法會檢討。【提案人:林素玉】(附件一) 說明:審核中元法會收支明細表,相關行政、活動檢討。 辦法:如審核通過,依程序辦理後續作業及歸檔。 決議:1.中元法會收支表無異議認可,依程序辦理後續作業及歸檔。 2.法會檢討大家分工得宜,整體支出仍在預算內,法會活動 順利完成。只要再加強星期六晚上廁所清潔。 二、104年度8月份收支表,提請審核。【提案人:林素玉】(附件二) 說明:1.8月份收與支明細內容、銀行存款:(1)定存900萬元整。 (2)活存1,596,631元整。(3)現金1,825元整。 2.8月份應付帳款398,039元整。(104年9月1日支出104/8 月應付帳款)。 辦法:如審核通過,將歸檔備查。 決議:無異議認可。 三、境外成立分會,提請討論。【提案人:林素玉】 說明:由於境外設點分會或聯絡處尚無處理辦法。 辦法: 1.負責人:具有會員資格,必須認同學會宗旨,熟悉會務。 2.會費:(1).以團體會員繳納會費(2).團體會員入會費應一 次繳納新台幣貳千元。(3).團體會員以最高十五人為準, 每年年費應繳納新台幣5千元,每增加一人,應再增繳新 台幣壹百元。 3.經費:(1).依照第二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執行辦 理,(2).成立每一分會或聯絡處、裝修補助款以實報實銷 ,最高金額以新台幣20萬為限,再視情況每月場地費新台 幣5千元補助。 4.赴境外分會或聯絡處成立差旅費補助款:參照國外宗教參 訪費用比例辦理,上師2萬元、理監事1萬元、會員5千 元,人數限制依個案再議。 決議:擬定設立分會或聯絡處權利與義務,在下次會議提出細節與 辦法來討論。 四、新人入會審核案,提請討論。【提案人:林素玉】 說明:王品魁(介紹人:陳瑞蓮),黃穎俐 (介紹人:陳瑞蓮)。 辦法:如通過,九月列入會員並通知繳費。 決議:1.無異議認可 2.決議新人入會案方式。首先經由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再通知 辦理後續繳費作業程序。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15:00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