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大會開始 :
貳、主席致詞:
1.104年9月17日接到房東兄長告知,學會現址已經出售了。 2.房東換人有可能面臨房租漲價或房子被收回。3.年初本會壇城、佛像維修也花了不少錢。4.緊急連絡房東及原承購者,經協 商爭取變更,由學會來承購房屋,以上總總問題產生最後危 機處理考慮學會是否置產,但涉及財產變更需要召開臨時會員
大會議決。因時間緊迫只給學會三個工作天的期限決定,才緊 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叁、提案討論
一、中華阿逸多學會購置資產乙案,提請討論。【提案人:林素玉】
說明:1.依據104年9月19日第三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經出席理監事同意提請全體會員決議。
2.因房東要把學會現址賣掉、居於未來學會可能面臨房租漲價以及房屋被收回的兩大問題,所以決定購買學會現址。
辦法: 如經大會通過,將依備案執行。
決議:經過說明討論與了解後,全數會員表決通過,依備案執行。
備案:1.將購買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242號6樓含目前學會現址246號、246-1號6樓三間門牌總價約2500萬元,
因宗教團體購屋銀行貸款 意願很低,最後決定借用師母陳瑞蓮女士名義辦理貸款。
2.付款方式: 首先將銀行定存900萬元解約,餘款由承貸銀行依程序作業辦理。
3.房產登記由本會法律顧問律師黃淑齡女士協助訂定契約雙方不動產借名(陳瑞蓮女士)登記,並到法院公證 ,依契約的內容不得再將學會購買的三個門號做變更設定或轉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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