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提案討論
一、新春光明燈法會決算表。
決議 : 無異議通過。
二、新春光明燈法會檢討。
1法務幹事報告:
打齋名單公告位置,因張貼需爬高,請考量工作人員安全做調整。
(會後理事長再評估做改進。)
2庶務總幹事報告:
(1) 針對慣性遲到的與會人員,應如何處理?
(2) 法會志工屬義務性質,工作分配或事項討論,應建立單一窗口執行。
(3) 為建立法會秩序,分上師、事業金剛及一般用餐區,請宣導大眾配合。
3法務指導:
(1) 針對法務幹事所提問題,可參考其它寺廟法會張貼方式。
(2) 庶務總幹事所提慣性遲到人員,可事先宣導,然後依規定執行。
(3) 經過多次檢討,目前法會運作過程問題減少,相信將來會更好。
4香積組:
這是第一次與天福餐廳搭配,餐點上需改善處,已跟餐廳溝通,
將來若有機會配合,定會樂意改進。
5綜合討論決議:
(1) 發現小朋友玩火及難能自律
法會時間請家長自行與孩子溝通參加授法,或由家長自行排班陪同。
(2) 受法中安全維護
法會開始後,人員集中在壇城,其它地方安全呈現空窗期,需安排人員注意。
(3) 志工工作範圍
a. 負責甘露、大悲水志工盡量固定。
b. 上師桌上物品禁止碰觸,甘露更換部分由上師自行負責。
c. 志工培訓需加入突發事件及危機處理。
三、審核102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等送審資料。
說明:101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等,提報主管機關日期在3/31日截止。
請各位理監事於本次會議審議。
決議:1-102年度工作報告內容錯字更正及部分修改、待下週修正後再審。
2-收支決算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無異議通過。
四、高山靈修規劃事項。(提案人:活動組葉淑惠委員)
說明:行事曆訂於102年4月13-14日高山靈修,請活動組提出相關計畫。
活動組長淑惠報告:
地點確定宜蘭縣太平山,大型巴士1台、人數上限36人,
因住宿山莊採取行前壹個月內開放訂房,預計八人房與四人房兩種,
參加費用待訂房後公布。
(因為訂不到旅館,所以延期至4/20、21)
五、鄭夙芳入會案,提請討論。
決議:無異議通過。
貳、臨時動議
一、為鼓勵優良佛教文化之教育與推廣,特設立課程訓練並委發證書,
課程發展皆以兩會(中華阿逸多學會、夏荷公司)合辦方式進行 。 (提案人 : 師母)
說明:課程內容:
(1) 金剛界曼羅密法 (2) 大手印 (3) 脫噶瑜珈 (4) 金剛阿闍離訓練
決議:無異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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